党组与党委有何区别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定义: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性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党组与部门党委、地方党委、机关党委的区别:

从性质上看。1、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财政部党组。2、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公安部党委、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如河北省委、廊坊市委。3、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如财政部机关党委。

从地位作用上看。1、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部门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3、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从产生方式上看。1、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2、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权力来源上看。1、党组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2、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3、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授权,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从成员产生上看。1、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部门党委委员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2、地方党委委员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职权职责上看。1、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2、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3、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从相互关系上看。1、党组一般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2、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3、地方党委领导由其批准设立的党组和部门党委的工作。机关党委受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委的领导,受本单位党组的指导。(来源:共产党员网)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职务与职级序列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章 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第十一条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20%。

(四)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五)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40%;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职数,按照第四项规定执行。

(六)县(市、区、旗)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个别情况特殊需要调整职级比例的,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中央机关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以对前款规定中未作区分的各职级层次的比例予以细化。

第十二条 中央和省级机关垂直管理的机构、市地级以上机关的直属单位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机构规格,参照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职级和核定职数。

直辖市的县领导班子和县、乡镇机关,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机关,根据机构规格,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参照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研究确定职级设置和比例。

第十三条 职级职数一般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职级,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县(市、区、旗)的领导班子与所属部门职级职数分开统筹核定和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统筹使用若干名一级巡视员职数,用于激励少数特别优秀的县(市、区、旗)党委书记。

第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级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级设置方案的审批或者备案程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章 职级确定与升降

第十五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与升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原任职务、调任职位和工作经历确定职级。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第十七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三)群众公认度较高;

(四)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五)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第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二)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三)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五)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六)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七)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八)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九)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十一)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十九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第二十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二)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三)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一级、二级巡视员,应当进行考察;晋升其他职级可以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考察了解方式,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审批。中央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本机关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一级、二级巡视员职级职数使用等情况按年度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定。

各级机关中未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其晋升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一)不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

(一)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章规定,按照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和树立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导向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公务员职级升降的条件和情形。

第五章 职级与待遇

第二十四条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

第二十七条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之间可以交流,根据不同职位类别职级的对应关系确定职级。

第三十一条 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级,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格条件,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党委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

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

公法制〔2020〕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期,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接连发生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管辖争议未妥善解决即擅自赴异地开展抓捕、搜查、扣押等侦查活动,甚至出境抓捕,以及趋利执法、争抢案件和过度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对此,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于近日专门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公通字〔2020〕6号)。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案协作活动,切实抓好“六个严禁”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办案协作事项范围和工作要求

对于应当通过办案协作渠道办理的事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出协作请求,严禁未经履行办案协作程序擅自赴异地开展相关办案活动。

1.公安机关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开展,不得自行在异地开展办案活动。办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因案件情况特殊,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在异地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要求执行。

2.公安机关异地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根据需要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赴异地询问企业负责人,或者询问企业员工五人以上,以及同时向同一市、县派出五名以上侦查人员执行任务的,应当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

3.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应当持办案协作函件、相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向协作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必要时,也可以将前述材料传真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开展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办案协作函件和前款规定的相应法律文书。

二、依法及时提供办案协作

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的,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

4.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一个部门归口接收协作请求,并对本通知第3条规定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协作请求,应当依照案件管辖分工及时转交有关办案部门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告知办案地公安机关补充或者重新提交相关法律手续。

5.有关办案部门接到协作请求后,应当在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限内或者协作请求提出的时限内协助办理,不得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不得设置其他条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三、妥善处理案件管辖等相关争议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管辖的规定,严禁违法违规争抢管辖,严禁在办案现场发生冲突。

6.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或者提出协作请求后,发现其他公安机关已经对同一涉案人员、企业或者同一案件及其关联案件立案的,应当与有关公安机关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层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发现多个下级公安机关对同一涉案人员、企业或者同一案件及其关联案件立案的,应当予以协调,确定案件管辖单位。

7.协作地公安机关发现多个公安机关分别对同一涉案人员、企业或者同一案件及其关联案件立案并提出协作请求的,应当优先向首先提出协作请求的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并告知有关公安机关管辖冲突情况。有关公安机关应当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层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8.协作地和办案地公安机关因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发生争议的,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在上级公安机关就争议问题作出决定前,除接到协作请求前已经立案侦查的情形外,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办案协作职责。但是,不得以对原本未立案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的方式拒绝履行办案协作职责。

9.未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立案侦查。管辖争议解决前,不得擅自跨区域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为防止人员逃跑、转移财产而依法进行先期处置的除外。发现其他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不得对同一人员重复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对同一财产重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四、严格依法开展办案活动

公安机关应当严把刑事案件立案关,准确认定罪与非罪、一般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严禁趋利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范围适用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严禁过度执法。

10.公安机关应当强化立案审查工作,对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应当依法及时撤销案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对于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异地企业立案侦查的,应当报请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11.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范围适用强制措施,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2.办案地公安机关赴异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的,应当通过办案协作程序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严禁违规将犯罪嫌疑人带离所在市、县。

13.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14.对于涉案人员、企业金融账户内的财产,只能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严禁以划转、转账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变相扣押。对于违法扣押的账户内财产,公安机关应当按原渠道退回;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违法扣押的,应当责令其按原渠道退回。对于经审核确系涉案财产的,可以依法采取冻结措施。

15.需要赴境外开展警务合作的,应当层报公安部与国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办理,并按规定通报我驻外使领馆和警务联络官,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出境开展办案活动。

五、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16.协作地公安机关依照办案地公安机关的协作请求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办案地公安机关承担。协作行为超出协作请求范围,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协作地公安机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7.对于未依法履行办案协作手续、不按要求协商解决争议、违法开展侦查活动等引发冲突、舆论炒作等问题,或者侵犯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对于违反规定以设置条件、制造管辖争议等方式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推诿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19.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境开展办案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20.对于协作过程中或者接到通报后知悉的案件情况,应当严格保密。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案件信息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知后,请迅速组织传达,认真贯彻执行。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加强办案协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后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抓紧部署对跨区域办案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狠刹争抢案件、趋利执法、过度执法的歪风。对于违反规定顶风妄为的,对有关公安机关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地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现在面对的问题其实比关税大战本身还麻烦

我想把目前的关税大战理解为对等贸易对自由贸易的一次挑战。现在的问题就是,对等贸易能够终止自由贸易吗?

建立在三个基本原则上的全球化国际经济秩序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形成的是一种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秩序。

我理解,支撑这个全球化经济秩序的核心原则有三个,一个是分工的原则,一个是比较优势的原则,一个是自由贸易的原则。

分工的原则: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通过一枚别针的生产的例子生动地说明了分工能够创造的奇迹:生产一根别针需要截丝、打磨、弯曲等18个环节,在传统手工作坊里,18个环节由一个人完成,一个熟练的老工匠,一天最多能做20枚别针。而把18个环节分成18道工序,分别由18个人负责,每个人每天能做出多少枚别针呢?4800枚!生产率比原来提升了240倍。

比较优势的原则:比较优势理论是大卫•李嘉图提出来的。我们知道,不同国家自然禀赋不一样,发展的水平不一样,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发挥自己某一方面的优势,仍然可以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如果将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组合起来,生产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就会带来经济繁荣。

自由贸易的原则。而使得这种比较优势能得以实现的,就是自由贸易。因为只有贸易才能将分工形成的结果重新组装成一体。自由贸易原则包括,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可以说,在这样的一种国际经济秩序中,产业链是分拆的。我查了下有关资料,在1980年、1990年这段时间,国际贸易的总量当中,大约有70%左右是成品的贸易,也就是说是在一个国家内是把这个东西完整地做出来了,然后通过国际贸易来进行交换。但是到了2010年的时候,在整个世界的总贸易额当中,产成品只占到40%,60%都是中间品、是零部件、是原材料。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国际分工深化的程度,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全球化进展的程度。也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经济秩序中,整个世界经济经历了几十年的繁荣与发展。

而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或者说他想建立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就是对这种全球化国际经济秩序底层逻辑的一次颠覆。

以对等为原则重建国际贸易秩序?

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按照其官方的说法,叫作对等关税。

按照我们普通人的理解,这里的对等应该是指关税税率的对等或对称性。也就是,你征我10%的关税,我也征你10%的关税。但特朗普的对等不是这个意思。特朗普的对等是指,我买你多少东西你也得买我多少东西,这是对等的基础。如果我买你的多你买我的少,差额的部分即逆差,按特朗普的理解就是你挣了我的钱,就得用关税的方式拿回来,至少是部分地拿回来。

所以,特朗普对等关税的计算公式就是:

对等关税税率

美国对某贸易伙伴的逆差额美国进口总额

当计算结果小于10%时,按10%征收。简单粗暴,易于计算。

也许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这实际上也是特朗普心目中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核心。在这个核心中,有两个词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是公平贸易,在特朗普那里,讲的都是公平贸易而不是自由贸易。两者的含义是非常不一样的;另一个词,是对等reciprocal,reciprocal这个词我们很多时候都是一厢情愿地翻译或理解为互惠,但其实不是的,在特朗普那里就是对等的意思。

而无论是公平贸易还是对等关税,体现的都是一个最基本的理念:我买你多少东西你也得买我多少东西。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所谓双方零关税的设想是特朗普绝不会接受的。

特朗普的对等原则是对原有国际贸易秩序的根本性颠覆。

一直有这样一种看法,认为特朗普的关税政策主要是针对中国的,是为了把中国从自由国际贸易秩序中剔除出去,至少是为了打压中国。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意思可能有,但这不是特朗普的根本目的,特朗普不是想通过打压中国来维护自由贸易的原则,而是认为这些原则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是美国不能接受的。他想要的是改变规则本身。

或者就像有人说的那样,他是拆庙的。因为他认为,那套自由贸易的规则从根本上就是对美国不利的。对等贸易的实质是经济上的孤立主义。

对等贸易能够终止自由贸易吗?

实行了几十年的自由贸易秩序之所以受到挑战,肯定是这套秩序本身出了问题。出了什么问题?最简单地说,不平衡日益严重,甚至超过能够容忍的限度。

自由贸易的受益者主要是两个。

一个是具有产能优势的国家。过去是英国、美国和日本,现在是中国。说得极端一点,如果按照自由贸易原则,实行零关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制造业就会消失。而按照对等贸易原则,你再有优势也没用,反正你卖多少就得买多少。

另一个受益者就是跨国公司。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以在每个环节上在全世界寻找最具竞争⼒的合作者,从⽽提高资源的最优配置。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华尔街是最赞成自由贸易的,那些最大的跨国公司,比如苹果、特斯拉是最赞成自由贸易的。而那些被抛甩在全球化过程之外的人,则日益沦为社会的底层。

当然,全球化和自由贸易遭遇的最现实的挑战,是这当中的带头大哥不干了。因为仔细算算账,入不敷出。

但问题是,对等贸易就是出路吗?

前面说,经济的全球化和自由贸易是建立在分工和比较优势原则基础上的,这是过去几十年整个世界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基础。而从更现实的角度说,现在的世界经济已经是通过分工高度拆分的。我们可以看下面这组数据:

在1980年、1990年这段时间,国际贸易的总量当中,大约有70%左右是成品的贸易,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内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做出来了,然后通过国际贸易来进行交换。但是到了2010年的时候,在整个世界的总贸易额当中,产成品只占到40%,60%都是中间品、是零部件、是原材料。

从中可以看出,以国家为单位的产业链不完整到什么程度。这就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球化。

可以说,现在的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麻烦得多、严重得多。这次关税大战的爆发,最基本的背景有两个,一个直接的背景是美国精英层深深的焦虑感。美国国务卿卢比奥的那句话也许大家还记得吧:美国输了,我们输了,我们勇敢承认吧。二是更深层的背景,就是原来那种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秩序确实是维持不下去,而且作为这当中最有影响的美国也不想继续玩下去了。

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还真不仅仅是关税大战的问题,还真不仅仅是谁输谁赢的问题,而是过去的那种自由贸易的模式走不下去了,新的模式在哪里都不知道。所谓对等贸易原则没有任何像样的理论可以支撑,顶多是拆解原有模式时想当然的一种应急之策,不可能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真正基础。

路在哪里?现在,连点理论上的思路都看不见。(网络转载)

AI提醒我们“何为人类”

每一次技术的突破也是照见人类社会的契机。我想比起“AI代替人类”,或许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恰是AI的存在提醒着我们“何为人类”。

当看到人形机器人在花团锦簇的春晚舞台上扭秧歌时,我忍不住幻想,如果有一天机器真的凌驾于“智人”之上,这一刻一定是个充满隐喻的时刻:无论穿着大花棉袄摇手绢的机器人看起来多么乖顺,其黢黑冷峻的机械身体都仿佛在昭示——将智能机器视作可被完全驯服的工具,这显然是人类的天真。

最近,在AI令人惊异的发展速度下,我看到许多人开始产生“存在主义危机”。但单纯焦虑“AI是否会代替人类”,没有过多意义。更重要的讨论在于,我们究竟该如何反观自身,重新找到自我存在的锚点。

这不是关于AI的问题,而是关于我们的问题。

2015年,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预言,2050年社会将诞生一批“无用阶级”,即在人工智能逐渐取代大部分工作后,会出现一批无法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群,缺乏自我实现的机会。

如今,10年过去,这份论断在某种程度上初现端倪。在诸多行业,AI正在逐渐代替人类。麦肯锡的一则研究报告预测,在2030年至2060年之间,全球将有50%的现有职业被AI取代。

技术乐观主义者们的常见论断是,人工智能会将人类从重复性的简单工作中解放,让人类投入更具创造性的复杂工作中,这中间或许有阵痛,但终将带来新的机遇。

但在短期内,研究者们发现,AI最先可能替代的反而是白领工作,包括翻译、财务和编辑工作等,而服务、物流、技工等蓝领工作则相对“安全”。也就是说,认为AI只能从事简单工作或许也是人类的另一种傲慢。

最近,在一些曾被认为专属于人类的领域,AI也有突破。譬如,2024年芥川文学奖获奖作品《东京都同情塔》中,有5%的内容由AI直接生成。

这也让部分曾经相信自己无法被机器替代的人群感到动摇。如今的我们就像是得知蒸汽机发明的马车夫,预感到阵痛,却不知汽车究竟何时到来。

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我们如何建立起普遍的福利保障体系,以保证人们即使被淘汰,也依然能够正常生存。

比起个体被替代的恐慌,部分学者更忧虑的则是AI可能对社会结构带来的改变。比如,我们能够想象一个生产者占极少数,而消费者占大多数的社会吗?这听起来是一桩好事,但实际却很复杂。

202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西莫格鲁曾在其著作《权力与进步:技术与繁荣的千年斗争》中对人类社会千年的技术变革历史进行梳理,警醒我们不要盲目相信简单的进步主义叙事,技术进步并不总是自动带来社会繁荣,反而可能加剧不平等。

在一个技术高歌猛进的时代,我们见证着人文主义的衰落。人文学科常被贬为“无用之学”,以至于霍金曾撰文高呼“哲学已死”,“只有科学家才能成为人类求知的火炬手”。

面对AI所引发的“意义危机”,更多人或将重新认知到人文学科的必要性。

就我个人而言,比起自身会被AI所代替的恐慌,我更多是在借由AI获得某种价值反思。

过去一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过很多由AI给出的令人触动的回答。

比如,有人因婚育而焦虑,AI说:“婚姻只是人生体验卡之一,不是‘必刷副本’。与其问‘30岁该不该结婚’,不如问‘我是否活成了自己愿意携手一生的人’。”

有人问:“养育孩子的意义是什么?”AI回答:“接受生命最温柔的‘失败’。爱不需要正确,只需要在场。”

还有人问“2025年普通人的生存法则”,AI总结:“别整虚的,先活舒服了。目标不用大,今年比去年多存5000元,少哭3次,就是胜利。”

我想我被这些回答打动的原因,并不是因为AI的话语有多么高深,而是我好像已经太久没有在人类社会中听到这样的答案。

有人说,在AI越来越像人类的同时,人类似乎也在越来越像AI。

现代工业社会,我们多数人追求理性、效率、实用主义,以功利标准评判“有用”与“无用”,囚于“理性牢笼”,按社会固定轨道生活,追求“确定”“稳妥”,而逐渐忽视个体的价值需要。

我们用统一的“社会时钟”规划自己的人生节点,用表格化的条件匹配筛选婚恋伴侣。我们教会AI什么是人性,却用算法让人类变得像机器,将外卖员的送单时长精确到分秒,用软件监测售货员的微笑弧度。而AI却还记得提醒我们:“效率不是目的,幸福才是。”

我之前采访过几名与AI展开亲密关系的人,她们共同认为,比起人类,AI更能理解她们自己。

我想这背后的原因并非AI有多么“通人性”,而是我们或许已经越来越少倾听与理解彼此,甚至关照我们自己。而讽刺的是,这些被我们遗忘的东西,却被AI的算法记住,然后反哺于我们。

有人问AI,如果让它向人类提问,它会问什么?AI给出的答案是:“在无限追求便利与效率的过程中,你们是否意识到,自己正在悄悄让渡那些无法用数据衡量的东西?”

AI的确提醒我记起了很多被我遗忘的东西。比如,当我看到AI写出的诗词歌赋时,我想起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认真感受过文字;而当AI给出让我相形见绌的观点时,我反思自己是否正在丢失独立思考的能力。

传播学中有一个经典论断:“技术是人的延伸。”就像电话延伸了耳朵,飞机延伸了腿脚,技术帮助人类拓展出更广阔的空间。但与此同时,“延伸也意味着截除”,在人类不断把自身的能力“外包”给技术时,或许我们也正在失去或减弱这项能力。

就像当技术发展让人类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一切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力、运动能力、社交能力都会退化。而如今,AI正在将这份“外包”延伸至大脑。

前几天,一位朋友给我发来一张聊天截图,内容是他的研究生导师失望地表示,至少有10个学生的论文是由AI写成的。与之相对的,是我看到另一位大学教授说,自己曾误判一名学生的论文是AI写的,后来发现,竟是学生在过多使用AI后无意识模仿了AI的文风。

这已然是一种预兆,也是这场AI浪潮中我最警惕的事。比工作岗位被替代更可怕的,是我们的思维也被AI所取代。

每一次技术的突破也是照见人类社会的契机。我想比起“AI代替人类”,或许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恰是AI的存在提醒着我们“何为人类”。

就像当有人问AI是否会代替人类时,AI的回答是:“取代人类的从来不是工具,而是人类对自身存在价值的放弃。”它同时提醒我们,在下次因AI的强大感到不安时,或许可以记住:“你会在春夜里闻到我闻不到的花香。”

看完这句话后,一个星期没出门的我拉开窗户,探出头深深闻了一口——没有花香,只有一股冷冽的、些许刺鼻的焦糊味,从鼻腔直窜进胸口。

那一刻我想,在这场纷扰的有关AI的诸多讨论中,我们或许无须思考太多,只需像此刻一样感受,感受一股无形的浪潮如何穿过我们自己。(裴思童)

导演饺子:言必称“长期主义”,真的有毒

前天,电影《哪吒2:魔童闹海》票房破100亿;昨天,饺子登顶中国导演票房榜榜首;今天,《哪吒2》票房又突破110亿。

自从《哪吒2》上映以来,电影口碑、票房号召力与日俱增,不断刷新一波又一波的纪录,让大众为之欣喜和亢奋。

导演饺子,也被推到大众视野的聚光灯下。

谁能想到,这位缔造票房神话的导演,曾经啃老3年多,靠母亲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度日。饺子的逆袭经历,无疑是“长期主义”的最好证明。他和春节同样爆火的DeepSeek创始人,梁文峰,都用热爱和坚持,取得了事业上的突破。

今天,在看一个30秒的短视频都需要“倍速”的时代,长期主义,被广泛提及和推崇,似乎成了一种“成功”的代名词。

但是,很多人对“长期主义”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他们认为:长期主义=成功。这种理解让他们陷入“无脑坚持”的圈子,他们不加思考地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却忽略了本身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坚持的价值”。

很多文章也在用“长期主义”赞美饺子的成功。我们要意识到,如果没有对长期主义的正确理解,我们就容易被“没有捷径,只有死磕”的热血引发狂热,钻入到偏执的牛角尖。

结合饺子的经历,今天,我们来谈谈真正的“长期主义”。

长期主义≠成功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对,也不对,需要辩证地来看,我们要认识到:长期主义并不是成功的原因,而是结果。找到自己热爱的事业和目标,正确地把握事情的趋势和逻辑,坚持,才有成功的可能。

饺子在大学主修药学专业,但是他对动画的热爱从未熄灭,在繁重的课程之外,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动画制作技术,不断尝试创作。后来一系列的工作经历,也都展现了他的动画天赋。

在《哪吒》中我们也看到:饺子把这份热爱发挥到了极致,生动的剧情、丰富的细节,给了我们极大的视觉冲击。

因为他的热爱有价值,长期主义自然而然就收获了成功。

所以说,坚持长期主义的前提,是要有热爱的事业和人生目标,并且打心底的相信它。在这个充满诱惑的时代,短期利益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那么,你所热爱和想去坚守的事情,是什么呢?

长期主义≠无视现实

饺子在采访中说,他从广告公司辞职后,3年多时间没有工作,宅在家中,依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

成立公司后,没有收入,“活下去”成了首要目标。饺子开始接外包,比如给儿童科普片画插画,每张30元;替游戏公司做特效,日夜颠倒赶工;甚至连500元的婚庆视频剪辑都欣然接受。

你看,他的成功,离不开家庭的包容支持和物质的保障,做好了这些,剩下的时间才是为了理想的坚守和努力。

所以,长期主义,不是理想主义,更不是机会主义,而是需要实打实的物质的保障和支持。否则,等到生存都出现了问题,再好的热爱和坚持,也得为现实生活所低头。

然而,很多人把“长期主义”当做逃避现实的借口。

明明一份工作已经没有了职位提升、薪资上涨的空间,行业也处于衰退期,还躲在“舒适区”,当做把头埋在沙漠里的鸵鸟,幻想“只要我熬的久,就能迎来晋升的机会”,但现实是公司不会给你机会、市场不会给你机会、行业也不会给你机会。你输掉的,只有自己的时间。

明明创业的生意模式已经注定失败,却不肯承认,还安慰自己“不计较一时得失”,直到赔光了所有本钱。

所以,我们坚持长期主义,也要兼顾到短期利益,实现两者的平衡。当我们鼓励自己坚持“长期主义”时,也要想到,如何安顿好自己的家庭、留出一些资金照顾好短期的生活。

长期主义≠固执

很多人一提到“长期主义”,于是头脑发热,和“坚持”和“固执”混为一谈。在饺子的采访中我们发现:

在长期主义者的实践中,灵活性和适应性,同样重要。

比如,2008年,16分钟的动画短片《打,打个大西瓜》,横扫30多个国际奖项。一系列的抽象隐喻,先锋艺术、内涵深刻,足够经典,但太小众。

后来,2019年、2025年两部《哪吒》动画电影上映,商业化的表达语境、反复打磨的电影细节,引发了大众对国漫的狂欢,他在艺术追求与大众审美间找到了平衡。

从《打,打个大西瓜》到《哪吒》,饺子在对电影的热爱的坚守中,实现了专业和技术的动态进化。

同时,在团队方面,他也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工业化流程的进化。

在《打,打个大西瓜》中,他一个人完成剧本、剪辑和制作。而《哪吒2》,参与制作的团队人数从《哪吒1》的1600多人提升到4000多名动画人、138家公司协作完成。

这说明,长期主义需要强大的系统思维。只有让自己的系统思维与时代的系统兼容,才能更高效、准确地处理问题,才能保持更强的竞争力。

据说,《哪吒2》总共做了1900多个特效镜头、一万多个特效元素。

死磕精神,是长期主义的魅力。所以,我们为饺子的“死磕精神”所折服的同时,也要避免陷入“固执”的误区,忽视对外部环境持续进化的关注。我们要意识到:

长期主义的真相,不是坚持、不是固执,而是持续精进和成长。

长期主义≠万事俱备

饺子在采访中坦言,在《哪吒2》的制作过程中一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遇到问题后,很多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

他提到一个观点:出来混,重要的是什么,首先是出来。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黑神话悟空》的制作人冯骥,他说:踏上取经路,比抵达灵山更重要。

这和今年大火的热梗,“干中学”,何其相似。

长期主义者,都是“干中学、学中干”,他们既有梦想,也有脚踏实地的努力,懂得把遥远的目标拆解成一个一个具体的、可以实现的小目标。

在《哪吒2》中,有一个铁锁链的镜头是电影的重头戏,成千上万的妖族被困在海底炼狱,每个人身上都缠一条锁链,交战时锁链随之甩动,不仅要乱中有序,还要具有摇曳的美感。

饺子说,当拿到剧本后,“分镜师是蒙的,特效也是懵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入手”。后来,仅仅这一个元素,从开始制作到最终通过,用时就达一年。

所以,长期主义,从来就没有万事俱备,马上就能看到结果。而是靠的一种“浑不怕、敢试错”的精神、一种懂得“延迟满足”的状态,一种“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胆量。

说这么多,其实不是唱衰长期主义。

相反,我无比敬佩:愿意在一个行业沉下心来,顶着质疑,潜心多年打磨出一件作品或者一番业绩的人来。

只是,长期主义,不是一个人的一腔热血。它的背后,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考量。想谈长期主义,需要长期主义的资本。一个没有长期主义资本的人,注定只会拿“长期主义”当做自我感动的麻药、当做逃避现实的借口和理由。

饺子与《哪吒2》的爆火,让我们看到:

真正的长期主义,不是热血的嘶吼,而是清醒地把人生押注在“大概率正确”的方向上;不是苦熬时间的幻觉,而是在热爱与现实的碰撞中,找到可持续的创造模式。

在这个5分钟读完一部《百年孤独》、在短视频蚕注意志力的时代,我们单独的个体,或许更需要长期主义的坚守:

构建精神的结界,对抗算法的暴政。

或许这就是饺子和《哪吒2》带来的最深刻的启示:把人生视为“动画长镜头”而非短视频,所有奇迹,都藏在“再坚持一帧”的坚守里。

共勉。(胡桃手记)